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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中亚律师事务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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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华念律师(律师执业证号:19100611004185),1975年6月出生,湖北省京山县人。广东中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,高级合伙人。
教育及工作背景:
| 刘华念律师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,获法学学士学位。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在职研究生。大学毕业十年来,刘华念律师曾先后执业于湖北京源律师事务所、广东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、广东中亚律师事务所,从事律师业务及法学教研工作。刘华念律师还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,并经常为公司企业、金融机构、政府部门、培训机构、法学院所讲授法律实务及法学理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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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描述:
刘华念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,是专家学者型律师,代表了中国律师业的发展方向。刘华念律师具有非常丰富的办案经验,并在长期的执业生涯中形成了诚实守信、踏实严谨、专业高效的执业风格。刘华念律师擅长将法学理论与实践紧密融合在一起,执业十年来,成功办理了数以千计的案件,范围涉及刑事、民事、房地产、金融、知识产权、法律顾问等业务,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刘华念律师重诉讼实务研究,擅于全方位、多角度分析思考问题,在诉讼策略、诉讼技巧、证据的搜集及组织等方面具有创新精神及独到经验,并且与司法部门及有关政府机构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,从而更有效地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、解决实际问题。
经刘华念律师辩护的刑事案件,被告人均获得从轻、减轻或免除处罚。经刘华念律师代理的劳动工伤、交通事故、人身损害等民商事案件,均最大限度获得赔偿。
刘华念律师发表的法学理论文章主要有:
1、《货款纠纷民事案件的举证责任及证据认定》2002载于《人民法院报》
2、〈民事执行研究〉2003年载于《人民法院报》
3、《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、程序及效力》2003年载于《法制日报》
4、《表见代理的司法认定》2004年载于《广东律师》
5、《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》2004年载于《人民法院报》
6、《合同诈骗罪的法律特征》2005年载于《法制日报》
7、《论商业贿赂犯罪与职务侵占罪》2005年载于《法制日报》
刘华念律师服务过的客户有:
东莞港源胶粘带有限公司、东莞巨力精密设备制造有限公司、深圳正鑫源实业有限公司、东莞富信塑胶泡棉有限公司、广东恒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、东莞三维制衣厂、东莞市长兴重油有限公司、东莞市东富实业有限公司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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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执业理念:
刘华念律师为人诚信谦和、行事稳健干练、思维敏捷严密,信守“受人之托,忠人之事,仗义执言,不辱使命”的法律服务理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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